君子从善去恶---初二年级主任 李荣娟
尊敬的老师们、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上午好!今天我旗下讲话的主题是“弃恶从善”。《弟子规》中是这样讲的:“见人善,即思齐, 纵去远, 以渐跻。 ”意思是:见到人家的优点,我们要马上见贤思齐,向人学习。即使跟他差距很远,我们也要慢慢努力地去追赶,希望有朝一日能跟他看齐,这是一种好学的精神。
“见人恶 ,即内省 ,有则改,无加警 ”意思是:看见别人的缺点或不良的行为,要先反思自己有没有犯同样的错。假如有,赶快修正,假如没有,要警惕自己将来不要犯。《论语》中也说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弃恶扬善、惩恶扬善是中国传统美德中的瑰宝,在历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积极作用,我们不仅要继承和弘扬它,更要为之赋予新的时代精神。这就要培养我们辨明是非、爱憎分明、弃恶扬善的情感和意志,使我们的行为更具有善的意义。 如何培养我们弃恶扬善的情感和意志呢?
首先,要学习前人的善良品质和高尚人格,学会发现生活中的闪光点,分清善恶,择善而为。我们的民族精神和伦理文化,造就了众多人格高尚的优秀人物,他们重气
节,轻私利;重道义,轻富贵;重德行,轻生死。如司马迁、班固不避当朝邪恶势力,秉笔直书;包拯、海瑞不畏权贵,铁面无私;荆珂、秋瑾殒身不恤,视死如归;岳飞、文天祥赤胆爱国,死而后已。郑成功、林则徐抗击侵略,义高云天……这种无私、无畏、“临大节而不可夺”,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”的高贵品格,为世人,为后代所景仰。他们的高风亮节,不正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积淀而成,传颂不已的善良品德和高尚人格吗?这种品德和人格就是我们要继承,学习和发扬光大的。
历史发展到社会主义时期,在祖国大地,不仅涌现出雷锋、王杰、焦裕禄、王进喜、孔繁森等无私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人物,在我们的周围,更有“助人为乐”、“见义勇为”、“舍生取义”的思想和行为存在。这种思想和行为往往表现得不是光彩照人,璀璨夺目,需要我们仔细发掘,仔细寻找。在我们的同学、朋友、邻居、乡亲,甚至是陌生人的身上,多多少少都会有些“善”的思想和行为,只要留心,就会发现人们内在的美好本质,闪光的善良思想和行为就在我们的周围。
其次,要谨记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。这两句话意思是: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去做,更不能因为坏事小就去做了。这讲的是做人的道理,只要是“恶”,即使是小恶也不做;只要是善,即使是小善也要做。这句话值得让同学们知道并铭记在心。
勿以恶小而为之。曾经听公安机关的一个领导讲过:犯罪从违法开始,违法从违纪开始,违纪从不良行为习惯开始。一个人犯错误,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。俗话说“小时偷针,大了偷金”、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”,讲的也就是这个道理。坏事虽小,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,日积月累,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,最后跌进犯罪的深渊,成为可耻的罪人。
我们有些同学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,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:迟到,旷课;边走边吃,乱扔垃圾;动不动就打架等等。同学们,千万不要认为这些是区区小事,如果我们置若罔闻,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不防微杜渐加以改正,依然我行我素的话,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,就可能会走向违法犯罪,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,那时再痛心疾首可就悔之晚矣。
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,一件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素质的高低。小事是大事的基础,大事是小事的积累。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小事,就不可能成就大事。正如轻视一滴滴水滴的汇聚,就不会有浩瀚的海洋;轻视一棵棵树的积累,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;轻视一砖一瓦,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。
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,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,如果一个人能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,那么,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,群众的赞扬。一次随手关灯,一句礼貌用语,一次让座,一个微笑,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。小小的善举,举手之劳,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,却能换来和谐和友谊。为社会做点事,为他人做点事,为自己做点事,美好的生活就在你我的点点滴滴中创造了,在大家的持之以恒中延伸了。
同学们:“千丈之堤,以蝼蚁之穴溃”。小与大是相对的,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,再小的善也是善,再小的恶也是恶。让我们牢记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这两句话,从小事做起,从点滴做起,那么我们的校园将更加和谐,我们的世界也将变得更加美好。
我的讲话结束,谢谢大家!